图书馆捐赠须知

发布时间:2021-05-27 | 发布人: | 点击量:1198

山西中医药大学图文信息中心接受捐赠管理条例

图文信息中心热忱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文信息中心捐赠图书、期刊等各种文献。图文信息中心将向捐赠者出具谢函,但由于馆藏范围和空间的限制,有必要对捐赠图书进行甑别,

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:

第一条  入藏原则

一、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

1.正式出版物。

2.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阅读及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。

3.为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。

二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
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图书。

2.无版本价值的破损图书及内容陈旧的图书。

3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。

4.非正式出版物,具有学术价值和历史留存价值的手稿等除外。

5.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要求的图书。

第二条  图书捐赠

一、所赠图书,一经接收后,其所有权和处理权归我馆所有。图文信息中心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;图文信息中心有权对已捐赠的图书进行处理,并且有权在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处理。入藏图书加盖捐赠图书专用章。图文信息中心将适时在图文信息中心网站上公布捐赠者名录。

二、我院师生、校友捐赠的个人著作(含译著、论文、作品等)将专题收藏。但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文信息中心永久收藏。

三、凡属于不符合馆藏要求或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,图文信息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。

第三条  其他捐赠

图文信息中心接受捐资等其他形式的捐赠,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购置图书或进行图文信息中心馆藏建设。

第四条  受赠方式

1.到馆捐赠。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文信息中心文献管理部。

2.邮寄捐赠。捐赠者可注明某人捐赠字样,按以下地址邮寄: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121号山西中医药大学图文信息中心文献管理部。

3.派员提取。大批捐赠可由图文信息中心派员提取。

第五条  受赠回执

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,我馆将以当面、函件等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书或谢函以示感谢。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、地址、邮编等联系方式,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。

第六条  山西中医药大学图文信息中心文献管理部联系电话:0351-3175480